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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是怎样的?

编辑:阜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4-17

房地产企业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;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,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,会计处理如下:

1、一般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“固定资产”等科目核算的,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:

借:固定资产清理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土地增值税

2、一般企业土地使用权在“无形资产”科目核算的,转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:

借:银行存款

累计摊销

贷:无形资产
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土地增值税

营业外收入(或借:营业外支出)

3、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,应由当期负担的土地增值税,通过“其他业务成本”科目核算:

借:其他业务成本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土地增值税

4、房地产开发企业,应该将土地增值税记入“营业税金及附加”科目:
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土地增值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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